Feb/23
三進三出英國, 但我只有在 office, hotel 跟airport 活動.
沒感覺我在英國..我想像中在歐洲的那個歷史悠久古國
 
UK 很麻煩
隱形眼鏡要先眼睛測試
接下來還要試戴
等到都OK才准買
不僅要花時間還要花錢
 
看醫生也一樣麻煩
 
生活在這邊的人認為"習慣"問題, 久了就會養成 plan ahead 的習慣
 
總而言之, 隱形眼鏡這件事讓我煩透
雖然出國時有多帶, 但不知道會留這麼久..
又開始想, 想大叫............
 
昨晚做了夢,
在一個被開了閘門的動物園
有豹跟獅子
追著跑
 
昨晚感覺很糟
頭髮沒乾就睡
因為暫借住, 等人都用完浴室時, 我的忍尿功力又上一層...
今晨發現一樓也有化妝室......真 OOXX.......
下次我不再敢跟人借住了 ........
畢竟人家肯讓我暫住已經很幫忙了.. 我應該要再獨立點吧
 
今天的測試也不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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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回到office, 先回飯店給筆電補電..
又回 office 跟 A先生開會.. 再回飯店. 今天衍然是個印度通似的, 變得不 care 路上直視的眼光.
比起在澳洲的日子, 我還蠻喜歡在印度的生活. 可能在台灣從小就亂亂的環境的關係. ha ha ha.
 
約晚間八點, 桌上電話又響起, 要接還是不接?
算了, 還是接
真 surprise, 沒想到 N 先生開玩笑說有興趣參加印度婚禮居然當真, 一家子來邀請我, 真的好感動..............
 
Sandhga是在義大利人開的小公司做設計師,穿著Saree, 很漂亮,印度是 colorful 的國家‧二歲的女兒蠻怕生的, 眼睛很大.不過一個晚上我看到她張眼機會不多, 因為這小朋友狂睡, 而且功力不亞於我,居然可以身在鼓聲隆隆中狂睡‧
 
我跟著跳起舞, 這種單純的喜悅真讓人回到孩童很純脆的開心. 每樣印度食物都吃, 就算共用一盤, 是用手捏給我, 也都吃..
男女老幼都是跳舞高手, 跟著鼓聲, 在騎著馬的新郎前開心的跳舞.
看著新郎,不知道會不會無奈還有大夥ㄦ邊跳邊走的一段長路才能結成婚‧
 
在廣場前的門口,新娘姊姊硬塞他吃東西,新郎不從‧原來天底下的結婚都一樣困難‧ha ha
新郎是Sandhga的外甥,婚禮中我已記不清有多少是哥哥, uncle...... 多到暴, 好幾百人,對我突然的白面亞洲訪客都很親切‧
樂隊的提燈小孩明明快拿不動,還可以抽一隻手對我轉圈示意去跳舞,真的好開心啊!什麼階級跟貧富, 跟廠商談價, 談流程....都拋了‧
 
新郎跟新娘最後坐在禮堂的舞台上的寶座上,接下來是殘忍的拍照背景充當,每一組人都亂坐來拍照,因為很難得, 我也抓住機會跟者Sandhga上前拍了幾張,新郎跟新娘應該覺得奇怪說那來皮膚這樣白的親戚, 白吃白喝白跳加上搶拍. ha ha
 
回到飯店是台灣時間快三點了, 對於床的誘惑今天抗拒性很低,完完全全投降, 累到沒洗頭, 睡到落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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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1
台灣海關弄手機的室,又被問新款手機的事,看來我們公司的產品越來越多人知道!匆忙回寄發票後,趕緊到登機口‧
候機室味道,錫克教人家眷,聽說錫克人在印度人口佔比雖然不多,但是都是經商階層‧頭巾聽說是包著睡,
華航服務很糟!餐車卡到我腳,裝做沒聽到‧
聽說印度20%婦女會就業‧
印度女孩,在加拿大念了三年書,很可愛,亂聊,還請我吃口香糖,不知是否睡太少口又異味,我趕緊拿出口氣清香劑在未來隨時使用,免得嚇到人!
到達德里機場,很擔心海關會對我的數十件polo tee盤查,幸好我拆掉又弄成小捲,所以過關,YA YA!入境跟海關的人都很nice 對著我笑!
check in 後,趕緊回組裝polo tee,一時又找不到辦公室,third floor 跟 first floor 真的很像‧大家各自離去,發覺路上人會看我,可能亞洲人不多吧,這是氣自己皮膚不夠黑!
生日晚餐是沒熟的泡麵,台灣的身體還不知道在印度.擋不住瞌睡蟲,頭痛中入睡. 因為泡麵沒熟小拉了一下,真是很棒的生日!應該永不會忘!也謝謝 SK 送我禮物,今年我送了幾份生日禮物出去,但是送人不一定人家會回送,這也算是經驗吧!你對人再怎麼真心也沒用,對方不領情還欣然接受,我一定要記得不要再浪費自己的心意了‧要對該珍惜的人好好付出跟珍惜!
Day 2
印度人,這個地方人都很慢,但不是懶,就是慢,講話也機里咕嚕的,要很專心聽‧有時還是聽不懂!城市就是尚在發展中‧我對人多的地方都是抱著樂觀的,只要政府不會太爛,遲早會因為豐富的資源躍升強國‧
路上很少看到牛,牽手的男生也只看到兩次‧但是人就是多,到處都有人走路中,不管多偏遠,
早餐 飯店早餐,有好吃優格. 其他都是當地料理‧
午餐 麥當勞魚堡, 很晚吃中飯.忍不住吃了廠商N先生的午餐,N先生跟A先生都是素食者‧發覺很適應印度食物,對飲料也沒有不良反應,決定晚上來個印度美食大進擊‧
晚餐 傳統印度餐, 很晚吃晚飯. 到處是人‧跟澳洲、日本很不同‧
印度公車在德里約2~10, 在孟買約3~15. 德里是 capital 但孟買是經濟 capital, 孟買有捷運, 而且聽說乾脆、治安都好很多.
貧富差距大,人這麼多,大家都用什麼來突破競爭?聽說大學畢業生的起薪很低‧
在廠商錫克高階主管跟A先生討論中,Nokia  跟 SonyErricson 誰是 number 1 似乎沒有結論‧
call center agent 從 USD400~600不等‧管理階層應該有USD 1~2000吧!還是不解,印度這麼貴但是薪水卻不高?
印度男人,一直抓身體!是因為沒洗澡嗎?還是印度男人的習慣,但是 D 先生就沒有?還是台灣男人也會這樣?真怪
休格里ㄛ→印度謝謝
D 先生後車上有一隻老虎,印度人喜歡老虎嗎?
台灣的身體依然不知道在印度.再度擋不住瞌睡蟲,即刻入睡!
因為擔心事情沒做完,心理想起床,但身體檔不住周公攻擊,只好明早再弄了‧
Day 3
飯店吃早餐,對帶來的泡麵跟餅乾很抱歉!
A 先生沒來,在 lobby 等待中‧
不知道要不要在床頭給小費?
網路一直斷線!
白天一直在等W 公司的人,所約的時間從1300pm,改到1400pm, 又改到 1500pm, 再度改到 1600pm, 於是我跟 A先生出門了,但是taxi 卻塞在路上,變成我們遲到了‧
真是 xxooxx.
相談甚歡,也見了該公司 VP,真的是國際級一流公司的人,談吐就是不同‧
晚上回飯店, 看到迷濛的月,從早到晚都霧氣迷漫的城市.
 
今天收到三封讓我心煩的信,第一封是打擊我,第二封跟第三封是緊接著打擊!很希望現在是人在家中...... 我在飯店又出不去,還一直停電,真的是好心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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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時間有點亂, 身體搞不清楚是白天晚上,路上像我這樣不穿沙利的女生都沒看到.. 不過, 到目前為止還蠻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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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求應採一定方式的法律行為,我們稱之為「要式行為」

一、私法自治與契約方式自由原則

  民法基本原則為「私法自治」,也就是說個人可以依照其自由意思形成私法上權利義務關係,例如:所有權自由,物的所有人在法令限制的範圍內,可以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其所有物;遺囑自由,個人在生前得以遺囑處分財產,決定死後其財產權之歸屬;契約自由,指當事人得依其意思之合致,締結契約取得權利、負擔義務。契約自由的基本內容有四:

(一)締結自由:締結契約與否,由當事人自由決定。
(二)相對人自由:當事人得自由選擇與何人締結契約。
(三)內容自由:當事人得自由決定契約的內容。
(四)
方式自由:契約「原則上」僅依意思合致就可成立,不需要踐行一定的方式。例如:甲、乙口頭約定:甲將自己的「援外的世界潮流」一書賣給乙,乙支付甲新台幣 250 元價金,買賣契約即成立,不一定要簽訂書面契約,仍有法律上的效力。

二、「要式」法律行為之種類

  絕大多數的民事契約並不需要踐行一定的方式,當事人間口頭約定即可成立生效,但在若干例外情形,法律仍強制規定應有法定方式,若不依法定方式者,依民法第 73條規定該行為「無效」(或者,如民法第422條後段視為不定期租賃)。這種例外情就是所謂「要式行為」。

  依現行民法規定,「要式」大多指須採用「書面」的方式,例如:設立社團章程、設立財團的捐助行為(民法第 4760 條)、一年以上不動產租賃契約(民法第 422 條)、合會的會單(民法第 7093 條)、人事保證(民法第 7561條第2項)、不動產物權的移轉或設定(民法第760 條)、債權質權的設定(民法第904條)。

  其他種類的「方式」,則多見於「身分行為」,例如:結婚(民法第 982 條:公開儀式、兩人以上證人)、夫妻財產制之契約(民法第 1007 條:書面)、兩願離婚(民法第 1050 條:書面、兩人以上證人之簽名、向戶籍機關登記)、收養(民法第 1079條第一項:書面,並應聲請法院認可)、繼承權拋棄(民法第1174 條: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遺囑(民法第1189條:書面等)。

  另外,民法第166條之1規定:「契約以負擔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為標的者, 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 。未依前項規定公證之契約,如當事人已合意為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而完成登記者,仍為有效」,但是由於本條規定對於不動產交易有重大影響,須等待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施行日期(目前尚未施行),目前以不動產物權之移轉、設定或變更之義務為標的的契約,仍屬「不要式」的法律行為(口頭約定仍有效力)。

「要式行為」使用文字之準則

  民法第 3 條第一項規定:「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所謂「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即指「要式行為」,如果不是前述「要式行為」,就不適用民法第 3 條之規定。民法第 3 條第 1 項所謂「簽名」是否須簽全名?依據我國實務見解認為:不限於簽全名,僅簽姓或名者,亦生簽名之效力。又同法條第2項規定:「如有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兩人簽名證明,亦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應特別注意者,遺囑之中關於「代筆遺囑」民法第1194條規定:「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此為「法定特別要件」,所以「代筆遺囑」雖為要式行為,卻不適用民法第3條第2 項「以印章代簽名」之規定,是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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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1O問-陳維昭

講義雜誌 林雅慧採訪 2005/9/15

陳維昭,台灣大學第一任遴選校長,台大醫學院教授,小兒外科和靜脈營養學權威。民國六十八年,成功執行台灣首例坐骨連體嬰忠仁、忠義分割手術而揚名國際。在台大擔任校長十二年期間,創立多項新制度,並拒絕政治入侵,確立校園中立新典範,台大學術風氣為之一新,對高等教育貢獻功不可沒。

1. 有同事以「標準天蠍座」形容你,你的看法是?

天蠍座的個性是堅持、固執,對擬定計畫則必然會實踐。但我發現自己和標準天蠍座有所出入。

對的事我會堅持,但並不會霸道或強勢。面對困難的事情我還是能輕鬆以對,和我相處過的教授常以「舉重若輕」來形容我。

我不太會去做「雖千萬人反對,吾往矣」的事情,例如在接任台大校長一職時,剛開始校內很多教授擔心我會把在台大醫學院裏的那套「教師再評估辦法」搬到台大,但我只是盡量溝通,讓大家去思考。結果兩年後,就在校務會議裏獲得通過,實施幾年來,對提昇台大的整體戰力多所助益。我覺得台大是一個很可愛的學校,這裏的教授自我要求很高,台大成功的動力就在這裏。

2. 從名醫到教授到校長,較大的挑戰為何?

擔任校長後得全心投入校務,不得不放棄個人最喜愛的醫學臨床工作,這是讓我較難以釋懷的部分。 其實在醫師和校長的兩種角色之間,我體驗出治病和管理的道理是相通的,就是一連串—— 發現問題、做出診斷、對症下藥、解決問題、後續追蹤的循環過程。

而好醫師和好老師也有著共通的特質,首先要有紮實的專業知識,第二是要有源源不絕的熱忱,第三是要有良好的人品。

3. 生命中最有成就感的事? 民國六十八年成功地分割了忠仁、忠義這對連體嬰。這是全世界的第四例,也是台灣的首例。他們滿月時,我就到中山醫學院去探視過他們,執行分割手術是在他們將近三歲時,中間準備的時間很長。我有好長一段時間都處於緊張狀態,甚至睡不好覺,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4. 心目中理想的醫病關係?

日劇《白色巨塔》不脫戲劇範疇,難免略顯誇大。有人說犧牲少數病患以拯救多數病患是可以接受的。此言我不能苟同。因為每個生命都是珍貴的,我們也沒有犧牲的任何一個生命的權利。在行醫過程中,我也體會到人不是上帝,縱使「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還是得盡最大努力,失敗了也才能夠「無憾」。我在日本東北大學研修三年多,每當有病患過世時,醫師都會出面向家屬鞠躬道歉說:「對不起,我的能力不夠,沒能救活你的家屬。」病患家屬也會以感恩之心回答:「你已經盡力了,我們都很感謝你。」從日本回台灣後,我也曾試圖這麼做,卻遭到同事阻止,「千萬不能這麼講,否則就得小心挨告了。」

直到現在,我仍堅信日本的方式才是對的,醫病之間,若能多增一份同理心,就少一份不必要的紛爭。比較正常的社會應要以這種態度看待醫病關係。

5. 台灣高等教育的隱憂為何?

近年來,台灣大學在量的方面急遽擴張,在質的方面卻難以同步提昇,再加上教育資源分配困窘,這是目前高等教育的最大隱憂。在香港,每位學生每年能拿到一百萬元的補助,韓國是五十萬。我剛接任校長時,台灣平均每位學生可分配到二十幾萬;

前年,每位學生只能分配到十一點五萬元,將物價不停上漲的壓力衡量進去,匱乏的程度可想而知。坦白說,對台灣高等教育的發展,我心中抱持著擔憂的態度。

以我們鄰近國家為例,像是日本文部省在二○○二年提出「國、公、私頂尖三十」的計畫,選擇各研究領域中最好的三十所大學投注經費,要打造出「二十一世紀卓越中心」;

大陸的「211工程」以及隨後的「九八五計畫」,在二十一世紀,要成立一百所重點大學,還有十所大學是重點中的重點,在第一、二期的每三年額外給與北大、清大十八億的補助經費。反觀台灣,由教育部所提出的「五年五百億發展國際一流大學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到目前為止都還爭論不休,不知究竟會成怎樣的結果。

6.  從小名列前茅,有何獨到的讀書方法?

我念書不太有耐性,喜歡快讀。一本書我很快地就能讀完一遍,之後還會再反覆地讀第二遍、第三遍,直到整本書畫滿了花花綠綠的重點為止。就讀醫學院時期,室友的讀書習慣正好和我相反,他採精讀方式,一個章節要念很久。

某次考試前,我們一起念書,我讀完整本,他卻才讀完第一章,著實令他大吃一驚。高中時,我常和班上的一位莫同學一起讀書,高一時,我們就讀通了高二的數學;高二時讀通了高三的數學……這個方法真是不錯,提早讀通高一階的學問,回頭再看低一階的學問時,往往會有一種倒吃甘蔗的快感。有一次考物理,班上同學幾乎都不及格,只有我和他人各拿了一百二十分。

老師認為我們兩人的程度已經超越一百分的水準,這種鼓勵方式,也讓我日後對物理產生了無比的興趣。

7. 台大校長任內的美好回憶?

在擔任校長期間最快樂的事,莫過於看到學校得以進步、學術得以發展。過去台大每個學院都很獨立,為因應跨領域時代的來臨,在半年前由我發起了一個「跨院聯誼會」,由校長在午餐時間和大家一起餐敘,讓不同系所有了交流的機會,促進了彼此合作的可能。十二年任內,台大的論文研究,從過去每年發表五、六百篇文章到現在每年發表約三千篇文章,這樣的成長厚實了台大的學術地位。

我尤其最欣慰的是,在個人和同仁的堅持下,台大維持了學術自由、大學自主的理念。

初期也常因此而得罪人,但日子久了大家都能夠理解我的苦心,也還給了台大一個乾淨的學術空間。 另外,台大培育出很多優秀的學生,他們也讓我覺得榮幸。像台大「漁村服務社」的成員,每年都會挪出寒暑假到澎湖、金門等地進行公益服務,對社會關懷不落人後。福智青年社的同學喊出「愛與關懷是圓滿社會不可或缺的元素」,他們感動了我,讓我看到未來的希望。

8. 請試比較日本和美國的教育環境?

過去我曾經親炙日本和美國兩種截然不同的教育環境,美國的教育環境較優渥,學生不必事事躬親,教授只重視期末論文的發表;日本教育就比較「自助式」,所有研究的物品都得學生自己準備,教授則是對學生的學業、生活兩方面都很關心。 兩者相較,影響我較大的還是在日本的那段求學生涯。

日本教授對待學生就像是長輩對待晚輩般無微不至,動靜語默中都帶給學生莫大的影響。剛去日本求學時,教授認為我拿獎學金應該生活無虞,便鼓勵我專心從事研究。之後太太和兒子來到日本一起生活,教授考慮到我可能會有經濟壓力,便主動幫我安排兼職工作的機會,細膩的照顧,讓我備感窩心。

拿到博士學位後,有兩間醫學院邀我前去任職,其中一所要從講師做起,另一所則是可以從副教授做起。猶豫不決之際,我向日本指導教授請益,教授一席話讓我終生受益良多,他說:「一個人一下子就跳到高點不是好事,應該一步一步來,人家認定你,自然就能不斷前進。」回頭想想,人生路途何其漫長,真的不必費心計較自己是從什麼地方開始,只要人家認同你,你總是有機會能迎向前去。

9. 童年時期最難忘的事?

我個性頑皮,課堂上老師辛苦地講課,我卻在下面削竹子演起布袋戲,常被老師處罰。每次家庭訪問時我都躲起來不敢回家,因為老師一定向父母告狀。在同儕間我算是孩子王,同學都喜歡跟我玩。當時校長的兒子和我同年,他很喜歡找我玩,但是被校長禁止,因此我們發展出一套暗號,只要我拍手,他就會偷偷溜出來和我會合。

另外,我也能跟不同年紀的人處得很好,當時校內駐紮了許多裝甲部隊,放學後我常和阿兵哥玩在一起,參加演講比賽前,他們還主動幫我預演,讓我能順利獲得第一名。

10. 你幸福嗎?

我很幸福,因為我對生活各方面都覺得滿足、滿意,對人生則充滿了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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